关于规范股指交易的提示函
尊敬的客户:
为维护市场稳定和可持续发展,抑制股指期货日内过度投机,防范风险,逐步实现市场功能,2010年6月9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召开了《股指期货市场规范发展座谈会》,并就当前股指期货市场状况提出完善监控的三项新规:《会员客户期货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《期货异常交易实时监控指引》、《关于执行持仓限额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征求意见稿)。
其中要求:
1、会员对客户交易行为规范承担管理职责;
2、单一编码日内累计开仓交易量不得超过500手,累计撤单量不得超过500手;
3、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,持仓量和成交量合并计算;
4、同一客户本人及其实际控制的多个投机帐户下的持仓量和成交量,合并计算;
5、自买自卖、频繁报撤、关联帐户合并持仓超限等均属于异常交易行为,交易所将予以重点监控,等等。
以上规定要求已即时实施,我司真诚提醒各位投资者积极关注了解相关规定的内容,合规交易,理性投资。特此提示。
迈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
2010年6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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